第122章 第四十一回 郗伴恶魂乱…
书名:叶飘何方 作者:黔墨夫
第122章 第四十一回 郗伴恶魂乱…
第四十一回 郗伴恶魂乱害生灵 郗仁染病见其祖父1
却说郗伴生前罪孽深重,死后到了阴间,便被掌案判官令他在十八层地狱呆近十年,才可转世,且来世为猪。
由于他一方面想到阳间去,弄清胡仁德和吴伦芎为何要谋害自己,并报仇解恨;另一方面,宁愿作了荒野孤鬼,也不愿转世为猪;于是,在鬼差引他到阳间转世时,就趁其不备而逃了。
他逃过鬼差的搜捕后,便直径去找胡仁德,得到胡仁德早已死亡,便去寻觅吴伦芎。
在郗伴昼藏夜行的来到吴伦芎的住处时,吴伦芎的妻子因自单位组织游玩湘西武陵源,而带着吴宏(吴伦芎的儿子)外出了。家里只有吴伦芎在。且是在外面喝了好些的白酒,昏沉沉的回家,呆坐在沙发上没多久。
正当他起身欲到床上去睡时,却听到有人在急切地敲门……
当他一开门,而对方不待自请,便低头快步的走了进来。
“吴伦芎,你现已当上了州公安局长,过得可风光嘛。”郗伴一边走,一边说。
“你——你是谁?”吴伦芎一边关门,一边问。
郗伴听之所问,便立即停住脚步,猛地转过身来,抬头正视他后面的吴伦芎反问道:——
“怎么,你不认识我这个老朋友了?!”
“啊,你是郗伴!——哦——不——不——是鬼!”
吴伦芎一见是已死去近十年的郗伴,便吓得惊慌的胡乱而语了。
“是的,我是郗伴。”郗伴郑重的说,“我今天来找你,是想弄明白,我与你无冤无仇,你为何要谋害我?”
“我……”他因欲说而不好说或不敢说,便刚开口就沉默了。
“快说,否则,我不会让你好受的。”郗伴追逼道。
“但你想——所知的事,我可不便说。”
“既然不好说,就只让你不好受了。”
郗伴说着,便把手从其口中,伸入他的胃里乱搅,让他疼痛无比。
吴伦芎受不了对方的磨难,便只好满足了对方的要求。
郗伴在得知是自己的堂弟害己,且从吴伦芎的口中得知,虽说汪媛还未怀孕,但郗仁早与金丽花生有金满斛后,便立即吸取吴伦芎的阳气,让之快速死去。
随后,他又到金丽花的住处,将熟睡的金满斛母子俩的阳气吸尽,让之不明不白的死去。
当郗伴来到他堂弟家时,郗仁因替赖才珅理一份急需的文稿,而在办公室加夜班(他不想在家里,因妻子爱打扰他做事)。于是郗伴并未遇着郗仁。在他从汪媛口中得知郗仁的去向后,就立即吸光汪媛的阳气。
在他弄死郗仁的妻子,正欲前去寻找郗仁时,便被鬼差捕捉住。且立即押着他,入了猪胎……
从内心来说,郗仁觉得,金丽花的青春已逝。而汪媛呢,对他看管甚严,让他不能自在的风流,尤其是她无意之中,见过施英后,便去挑逗起蒋朝民对年轻丽人感兴趣,让他从自手里,端走了自己喜爱的二奶——施英,这很令他不悦。
正因如此,当他得知噩耗时,除了对金满斛的死,深感痛心外,便对其余的,不但没有多大的伤感,反而还觉得是一种解脱。
由于如此,就在汪媛死后,不到十日,便欣然听从贺通明、林飞等人的劝说,而到娱乐场所“散心”。
此时,在省城的能得到有关部门暗中保护的搞特殊服务的宾馆、酒楼及夜总汇等,已有二十来家,但实力雄厚、极高档的,不到七家。
自然,喜春宾馆也属这七家之内。不过,由于多种原因,喜春宾馆早已被郗仁等转卖给他人经营了。
当然,贺通明等人劝说郗仁前往的宾馆、酒楼等场所,自然是全省第一流的夜欢之地了。并且,每家的老板,一见郗仁光临,为尽力讨得他的欢喜,而多得关顾,于是,皆把自己的最美的特殊女服务员(即妓女)呈给郗仁。
郗仁先到弘春宾馆,弘春宾馆的老板——权顺,呈给他的是一个刚从一家粮店来的二十多岁的少妇,名叫丁香。其夫——侯轼,属于梦州市检察院的一名普通的且老实本份的职工。他每月获得的工资,却几乎被单位采取的“一刀切”的要求购房而按月扣款给弄光了;再加检察院不似法院等单位样的有可观的灰色收入,这让他连烟都抽不上,便只好戒烟了。至于丁香呢,她所在的粮店,位于僻静的城边,再加上粮店的全体职工,因受粮食改革前的衙门作风的影响,而让服务态度始终挺不够热情和周到,于是,经营的效益更差。这让之每月获得的工资——没有几文钱。虽说,她夫妻俩结婚不久而没子女,且早在之结婚前,他们两方的父亲,就已亡故;但双方皆是各自长辈唯一在世的子女(原本他们都各有一个属于大学生的哥哥,然因跟随黎葭等人前往北京,支援京城的示威活动,而在抵制军队的戒严过程中,被打死了),且侯轼和丁香的母亲,皆为集体企业的下岗的体弱多病的职工。这让他们一家,除了给老人治病,就无钱保障生活;要保障生活,就无钱给老人看病。丁香不忍眼睁睁的看到双方的老人,因病而痛楚地躺着。为有钱给老人治病,于是,她就在晚间,到弘春宾馆来谋事做,且背着丈夫,当特殊的女服务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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